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证券代码:002426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胜利精密”或 “公
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情形。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胜利精密 A 股普通股。
5、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不超过总计171,063,753股,占本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421,275,069股的5%。其中授予136,851,003股,占本计
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21,275,069 股的
4%;预留34,212,750股,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0%,占本计划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3,421,275,069股的1%。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45,406,103 份股票期
权,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5%,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21,275,069股的4.25%。其中授予116,323,353股,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
数的 68%,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21,275,069 股的 3.4%;预留
29,082,750 股,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7%,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3,421,275,069股的0.85%。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
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5,657,650股限制性
股票,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5%,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21,275,069股的0.75%。其中授予20,527,650股,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
的12%,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421,275,069股的0.6%;预留 5,130,000
股,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3%,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21,275,069股的0.15%。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6、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7、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8、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62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在
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9、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1、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
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13、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6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8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12
第六章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30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34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6
第九章 附则 ......39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胜利精密、本公
指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本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指
激励计划、本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
股票期权、期权 指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
限制性股票 指 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计
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中
激励对象 指 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董事会认为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
有效期 指
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期权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
行权 指 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
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限制性股票授予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指
日 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
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解除限售期 指
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指
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令第 126 号公布、自 2016年 8月 13 日起施
《管理办法》 指
行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 8月 13 日公布《中小企业板信息
《备忘录第4 号》指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
《公司章程》 指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