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4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
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或“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凯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133,301 股,即减
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凯撒集团《关于减持凯撒文化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10 月 17 日,凯撒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至此,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凯撒集团 集中竞价 2022 年 9 月 28 日-10 月 17 日 4.63 元/股 9,560,000 1.00%
合计 - - - 9,560,000 1.00%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6,535,497 21.59% 196,975,497 20.59%
凯撒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535,497 21.59% 196,975,497 20.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 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 9 建业中心 9 楼 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09 月 28 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凯撒文化 股票代码 002425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9,560,000 1.00%
合计 9,560,0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凯撒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06,535,497 21.59% 196,975,497 20.59%
其中:无限售 206,535,497 21.59% 196,975,497 20.5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 - - -
份
合计持有股份 27,770,712 2.90% 27,770,712 2.90%
其中:无限售 27,770,712 2.90% 27,770,712 2.90%
志凯公司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 - - -
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0.01% 100,000 0.01%
其中:无限售 100,000 0.01% 100,000 0.01%
郑合明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 - - -
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凯撒集团、志凯公司曾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凯撒集团、志凯公司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承诺:“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
2013 年 7 月,公司向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 7 名投资者非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1,790,000 股,其中,凯撒集团当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时认购 11,180,000 股股份,凯撒集团承诺该等股份于 2013 年 8 月
计划
22 日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3)2015 年 7 月 8 日,凯
撒集团承诺,在该年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上市公司
信用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4)凯撒集团、志凯公司于公司资
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2016 年 4 月,公司向凯撒集团(香港)有
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8,789,986 股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募集配套资
金新增股份 28,789,986 股已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其中,凯撒集团当时持有的上市公司 152, 620, 000 股股
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另外,凯撒集团当时参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
5,757,998 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志凯公司当时持
有的上市公司 47,320,000 股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
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5)2018 年 5 月
3 日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
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截止本公告日,凯撒集团、志凯公司上述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事项与凯撒集团、志凯公司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 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凯撒集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凯撒集团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