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 2018-01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8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凯撒(中
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16年 9月 1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6年 8月 25 日和 2016年 9月 13 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18年 9月 11 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6年 11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
的公告》,截至 2016年 11月 25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完成购买,
累计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4,316,570股,成交均价23.0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即自2016年 11月 25 日至 2017年 11月 24日止。
2017年 6月 2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该方案实施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变
更为22,90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1%。
2017年 11月 21,鉴于 2017年 11月 24 日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
满,公司于11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
告》,内容详见当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2,90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2016年 11月 25 日至 2017年 11月
24 日)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和
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016年 9月 12 日至 2018年 9
月 11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且不展期的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03月 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