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11年3月3日11: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日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
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在广州市购置办公场地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在广州市购置办公场地,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4,610,700元在广州
购置办公场地。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在茂名市租赁形象店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茂名市租赁体验店,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
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7万元(包括租金及预计装
修费)的超募资金支付。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