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35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免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年1月,公司完成置入资产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资本”)和置出资产的工商变更,并于2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上市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通过持有中粮资本100%股权,间接持有其下属相关金融企业股权,业务范围涵盖信托、期货、保险、银行等多项金融业务,成为以农业金融为特色的投资控股平台。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当期实现归母净利润3.17亿元,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
综上,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2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且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2条规定的条件,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免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