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8-055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筹划公司股份变动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因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有重大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涉及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且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原特钢,证券代码:002423)于2017年10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公司股份变动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于2017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公司股份变动的停牌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分别于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公司股份变动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2017-043、2017-044、2017-046、2017-050、2017-051、2017-056、2018-001)。
经向控股股东核实,在公司控股权转让商谈的同时,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对公司而言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原特钢,证券代码:002423)自2018年1月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并于2018年1月16日、1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2018-011)。
由于公司无法在2018年1月25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3个月之日)前披露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并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1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7年
10月26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不超过2018年4月26日)。公司于2018年1月3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于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8-020)、于2018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为配合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所持除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外的其他资产及债权债务以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划转至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公司于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031、2018-033、2018-035、2018-045、2018-046、2018-048)。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了相关公告,同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2018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0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5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完善和补充披露,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5月10日之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重组问询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0日起将继续停牌,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