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ST中特 公告编号:2017-001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0,000万元~12,0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400
万元~1,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亏损:21,335.22万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取得了一项政府补助资金5,978万元和转让所持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收益6,737.75万元,导致2016年度业绩超出前期预计,具体如下:
1、2016年10月份,公司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5,978万元,该笔补助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2016年12月份,公司完成了转让所持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取得转让收益6,737.75万元,计入2016年度损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确认财务公司股权转让损益的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16年5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公司将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