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02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其中在“三、业绩修
正原因说明”披露的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3年12
月份完成转让部分资产的交易,该项交易增加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约6,725万元。”
上述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交易预计对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
的影响,与公司2013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的公告》“五、转让资产的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所披露的“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利润
约为5,300万元”相比较,增加了1,425万元。现将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在前次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的公告》时,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需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等税费4,000万元,预计增加2013年度净利润约为5,300万元;在本次交
易过程中,根据经税务机关核定的本次交易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增值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共计2,167万元,较前次初步测算的减少1,833万元,故本
次交易最终预计增加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约6,725万元,较前次预计增加了1,425万
元。
上述财务数据的测算未经审计,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正式披露的2013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因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致形成上述差异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
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