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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22 深市 科伦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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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3

科伦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176
债券代码:127058        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12 月 22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登记数量:5.00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价格:9.574 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人数:1 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股票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2、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在 OA 办公系统发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通知》,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内部
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
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至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不含暂缓授予部分),向 386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467.543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574 元/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上市。

  8、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情况

  1、暂缓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7 日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后):9.574 元/股

  4、授予股份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5、授予人数和数量: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 人,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 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额比例

  王亮      副总经理        5.00            1.03%            0.003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2.0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4.40 亿元

注:1.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期间,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B+(胜任)及以上”、“B(待改进)”、“C(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分别对应不同的个人绩效系数,具体如下: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B+(胜任)及以上  B(待改进)      C(不合格)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0%

    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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