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22 深市 科伦药业


首页 公告 科伦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科伦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科伦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5 月 25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67.5434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574 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386 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2、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在 OA 办公系统发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通知》,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内部
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
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5 月 9 日

  2、授予数量:467.5434 万股

  3、授予人数:386 人

  4、授予价格:9.57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激励计划  占截至本公告日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本总额比例
                                                    总数比例

 樊文弟        副总经理            15.0000          3.21%        0.0105%

 廖益虹        副总经理            12.1667          2.60%        0.0085%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440.3767        94.19%        0.3089%

        员(384 人)

            合计                  467.5434        100.00%        0.3280%

  注:1. 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亮女士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
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暂缓授予王亮女士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授予事宜。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50%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50%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八)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2.0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4.40 亿元

注:1. 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期间,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B+(胜任)及以上”、“B(待改进) ”、“C(不合格) ”三个等级,并分别对应不同的个人绩效系数,具体如下: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B+(胜任)及以上  B(待改进)      C(不合格)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0%

    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副总经理王亮女士,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