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5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定价水平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99 人,注册会计师 977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1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5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56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昕,200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昕 2006 年
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超过 9 年,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潘一,201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潘一 201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超过 5 年,从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潘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侃瓴,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侃
瓴 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侃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 诚信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420 万元。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1 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经核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