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科伦药研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鉴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全资子公司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研”)实施包括公司董事王晶翼先生在内的员工股权激励后,科伦药研变更为公司和关联方共同持股的控股子公司。为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科伦药研提供的财务资助应视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科伦药研以前累计形成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9.23亿元。
科伦药研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分必要。为满足科伦药研的经营资金需求,根据科伦药研资金需求计划,公司决定向其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按新增额度的上限计算,本次公司向科伦药研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将不超过10亿元。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如下: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拟新增资助金额
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财务资助新增额度
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 亿元
就上述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科伦药研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在上述调整后的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进行提供,调整后的财务资助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期限为三年。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科伦药研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经营所需的资金。
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财务资助费用
本着公允合理的原则,科伦药研按照公司资金的平均融资成本向公司支付财务资助费用,具体由财务资助协议约定。
4.审批程序
成都科伦聚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科伦聚德”)、成都科伦聚才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科伦聚才”)、成都科伦聚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科伦聚智”)和成都科伦聚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科伦聚能”,上述四个合伙企业以下合称“科伦聚德等四个有限合伙企业”)及公司董事王晶翼为科伦药研的少数股东。科伦聚德等四个有限合伙企业是科伦药研员工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为科伦药业全资子公司成都科伦川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科伦川才”)与王晶翼及相关员工分别出资设立。同时,公司董事王晶翼担任科伦药研董事长。因此,本次系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利益,本次审议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董事王晶翼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科伦药研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其中董事王晶翼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的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财务资助对象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 仿制及改良
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 1998年10月16
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区 王晶翼 10,000 创新药物研
有限公司 日
新华大道 发
2.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司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财务资助对象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
86,521.41 2,797.83 2,797.83 16,492.30 -5,169.63
限公司
3.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财务资助对象 其他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比例
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 王晶翼10%,科伦聚德7.5%、科伦聚才7.5%、科伦聚智
公司直接持有60%
司 7.5%、科伦聚能7.5%
王晶翼任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直接持有科伦药研10%的股权,
王晶翼取得科伦药研10%的股权系基于其对公司研发业务的贡献而向其实施的股
权激励,科伦药研的其他股东是科伦药研员工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因此未对科
伦药研进行同比例资助,同时科伦药研需按照公司资金的平均融资成本向公司支
付财务资助费用,以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科伦药研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科伦药
研快速引进和吸纳高端人才,充分调动研发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核心研发
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速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激励研发核心人
员努力奋斗,最终为股东创造价值。科伦药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对其
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其研发前景良好,未来收入
可以预期,因此公司所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无需被资助方就
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四、相关意见及事项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向科伦药研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药物研发,实施公司的三发驱动战略,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科伦药研承担财务资助费用,保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相关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向科伦药研提供财务资助。
(二)独立董事意见: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科伦药研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分必要。公司向科伦药研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药物研发,其程序合法合规,科伦药研承担财务资助费用,保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科伦药研提供财务资助。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除向控股子公司科伦药研、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