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具体如下:
一、关于本次配股的情况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配股相关
议案。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配股申请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
审核,并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4 号)文件。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关于终止配股事宜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批复文件后,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同时,目前公司在债券市场和银行融资利率较低,公司整体资金较为充裕;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引入了外部股东,优化了其股权结构。基于公司资本运作的整体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配股公开发行。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配股事项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配
股事宜仅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终止配股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配股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配股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配股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配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配股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配股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配股。
六、备查文件
1. 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