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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2)

公告日期:2021-09-30

达实智能: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2)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业务的拓展,并将有效巩固公司在深圳地区智慧交通领域的行业竞争地位,也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1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智慧交通项目中标公示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近日,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地铁集团”)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ACC 二期系统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正式签署了项目合同,签约地点为深圳市,合同金额 30,990,000.00元。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辛杰


  3. 注册资本:4,594,316.00 万人民币

  4. 主营业务: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5.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 1016 号地铁大厦 27-31 层。

  6. 公司前期在深圳地铁 2 号线、7 号线、9 号线、16 号线等项目中交易对
手方均为深圳地铁集团,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与其发生交易金额分别为 65,898,052.89 元、155,963,277.55 元、231,881,516.13 元,各占当年公司智慧交通相关业务收入 30.41%、45.54%、54.49%,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ACC 二期系统项目

  2. 合同金额:30,990,000.00 元

  3. 履行期限:拟开通时间为 2022 年

  4. 合同价款的确立、调整与结算:最终结算价款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为准,若政府结算、审计政策和规定调整,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合同、补充协议及变更等须经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评审,经评审确定的合同总价为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买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条件、时间、比例按进度支付相应款项。

  5. 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

  6. 合同范围:ACC 二期主数据中心系统、灾备数据中心系统、既有 ACC
一期系统接入等的设计、设计联络、软件开发、系统联合开发、软件模拟测试、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施工及安装、测试、试验、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专用仪器仪表及维修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

  7.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 合同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兼容协同。深圳市轨道交通清分中心(ACC)目前包括通讯、预处理清分前台后客流对账在线查询、仿真票务、票卡生产测试等 33 个应用程序,实现 ACC系统客流及票务收益清分的核心功能,为满足到 2030 年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32 条线路规模,兼容多个运营主体,ACC 二期建设中将进一步强化 ACC 数据互通中心的功能定位,适应深圳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参与本项目,有利于发挥在智慧交通领域的丰富项目经验及综合实力,助力深圳轨道交通线网AFC 数据的资源集约,为深圳轨道交通行业的信息共享、调度协同打下坚实的基础。

  软件主导。ACC 二期作为深圳地铁重要业务系统,按照城轨云的统一规划,系统部署在“生产云”平台,采用云技术一次性搭建系统总体架构。项目以软件开发为主,软件占比约 90%。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物联网平台,并提供基于云架构的专业软件开发和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等服务,致力于打造行业新一代 ACC 系统标杆。

  财务影响。项目金额 30,99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 0.97%,合同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六、 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ACC 二期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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