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业务的拓展,并将有效巩固公司在深圳地区智慧交通领域的行业竞争地位,也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1年 6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智慧交通项目中标公示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近日,公司与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深圳地铁 12 号线工程 AFC 系统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正式签署了项目合同,签约地点为深圳市,合同金额 172,000,888.80 元。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陈琪
3.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4. 主营业务: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设计、开发;轨道交通项目的经营和综合利用。
5.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金城社区白石路 7 号侨城东车辆段综
合办公楼六层。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深圳地铁 12 号线工程 AFC 系统项目
2. 合同金额:172,000,888.80 元
3. 履行期限:预计 2022 年 11 月开通试运营
4. 合同价款的确立、调整与结算:合同价款确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补充协议及变更等须经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经评审确定的合同总价为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买方依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相应比例款项。
5. 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
6. 合同范围:提供包括 AFC 系统设备的设计、安装督导、软件安装部署、
系统调试、大联调、开通、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竣工验收、信息安全测评等。
7.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 合同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主干线路彰显实力。深圳地铁 12 号线是自南向北串联深圳市的轨道交通主干线,支撑深圳市西部发展轴带建设及前海(蛇口)自贸区、空港新城地区城市发展,公司获此项目充分体现了业主对公司前期项目实施效果及轨道交通领域综合实力的肯定,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加速提升在全国范围内的行业认可度及市场占有率。
创新技术驱动发展。本项目 AFC 系统采用非接触式 IC 卡制式、基于生物识
别、非生物识别的虚拟车票,计程计时票制,并可实现与地铁已建和在建线路乘客在付费区换乘的要求,且与其他公交系统实现“一卡通”, 并预留粤港澳大湾区“一票通”的系统处理能力。公司将充分发挥多年积累的项目实施经验及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及模块。系统建成后,将实现轨道交通清分中心、多线路中心(CLC)、各车站 AFC 系统三级管理结构,通过不同的管理手段将实现对票、钱、人、物的全方位管理,以确保系统可靠、安全的运行。
财务影响。项目金额 172,000,888.8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 5.36%,合同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六、 备查文件
《深圳地铁 12 号线工程 AFC 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