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智慧交通领域业务的拓展,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智慧交通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7),
近日,公司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福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在福建省福州市正式签署了合同,合同金额约 9,792万元。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黄朝光
3. 成立日期:2009 年 04 月 30 日
4. 注册资本:139,140.00 万人民币
5. 主营业务:地铁及城市(城际)轨道交通系统项目的策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其设计、监理等。
6.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 156 号
7.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前期参与了福州地铁 1 号线综合监控项目,现已完成结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福州市财政投资,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标段
1:综合监控系统(含 ISCS、BAS、ACS)
2. 合同金额:97,920,068 元
3. 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4. 服务内容:项目涵盖福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 20 座车站、一停
车场一车辆段、两个主变电站的自动化系统集成,包括综合监控、环境与设备监控和门禁等子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服务,并负责实现与 7 个换乘站的信息互通互联,以及预留接入线网中心的大数据接口。
5. 合同生效: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提供足够有效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6. 价款支付:依照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相应比例款项。
7. 合同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项目将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 Indas-ISCS 综合监控系统平台实现全线
约 6 万台终端设备、近 30 万数据点的互联互通,同时在全线部署 1000 余个自
主研发的高性能智能物联终端产品,实现对站内空间人员通行、考勤、消费等的综合管控,1+N 平台和多介质兼容的架构为后期生物识别的迭代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2. 达实自主研发的智能空间管控物联网产品已在全国 18 个城市服务了近
30 条地铁线路,本次签约是福州地铁集团对公司在福州地铁一号线项目中的产品、系统及服务能力认可的集中体现,进一步印证了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综合实力,将有效巩固公司在福州地区轨道交通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3. 项目金额 97,920,068.00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44%,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六、 备查文件
《福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标段 1:综合监控
系统(含 ISCS、BAS、ACS)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