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实智能”)于2019年3月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房志刚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19年3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本次权益变动前,房志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7,667,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5%,本次权益变动后,房志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5,067,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
司总股本比例
房志刚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7日 2,600,000 4.77元/股 0.13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97,667,640 5.135%95,067,640 4.998%
房志刚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7,667,640 5.135%95,067,640 4.998%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房志刚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房志刚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2015年度收购江苏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的对价股份,交易对方房志刚承诺自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房志刚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达实智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房志刚先生持有本公司95,067,6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