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 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 第一百零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 权相适用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 权相适用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
合下列基本条件: 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 (二)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的独立性; ……
……
第一百零八条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一百零八条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方法应当依法、规范进行: 方法应当依法、规范进行:
(六)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六)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 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
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 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 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第一百二十三条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 第一百二十三条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
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专人送出、邮递、 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专人送出、邮递、
传真、电子邮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 传真、电子邮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
召开的临时董事会及通讯方式表决的临时董
事会除外。
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聘。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