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20 深市 毅昌科技


首页 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毅昌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毅昌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在内部 OA
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0)。

  (三)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四)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23 万份。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45 人调整为 243 人,首次授
予数量由 3,200 万份调整为 3,177 万份,授予总量由 4,000 万份调整
为 3,977 万份。除上述调整内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5人调整为243人,首次授予数量由3,200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授予总量由4,000万份调整为3,977万份。除上述调整内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调整与授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的确定、授予数量、授予对象、授予条件等,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需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等事宜。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