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 毅昌 公告编号:2021-00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7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马厚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为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1 日
附件一:
马厚清,男,中国国籍,1963 年 8 月出生,大专,1982 年 12 月成都工业学院(原成都
无线电机械学校)模具专业毕业。1982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在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从事注塑工艺、产品工艺、产品结构设计、片区销售总经理和在其下属工厂、子公司担任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广州园区总经理。
截止 2021 年 1 月 7 日,马厚清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马厚清先生与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交易。
马厚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证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