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 毅昌 公告编号:2020-03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
2、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星
期四) 开市时起复牌, 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 毅昌”变为“ST 毅昌”; 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420”;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毅昌”变更为“ST 毅昌”
3、股票代码:002420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 7 月 23 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因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3-00298 号),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3.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187.56 万元。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中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 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
2、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1,481.40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3.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996.3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50,187.56 万元。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净资产总额较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此,根据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 7 月 23 日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
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 2020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停牌一
天,将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
他风险警示。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20”;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ST 毅昌”变为“ST 毅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
咨询的主要方式下: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E-mail: zhengquan@echo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号毅昌产业园
邮政编码:510663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