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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毅昌: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7

*ST毅昌: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 毅昌  公告编号:2020-03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 年年度
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3-00298 号),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3.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187.56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1 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综上,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中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可能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经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1,481.40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3.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996.3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187.56 万元。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净资产总额较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可能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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