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拟与香港迪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迪龙”、“乙方”)签署《代理采购合同》并根据该合同的要求下《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采购液晶玻璃面板,采购总金额为2000万美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权限》的有关规定,本次合同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签署,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香港迪龙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福全
3、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4、主营业务:电子液晶屏贸易
5、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以西鹏基时代创业园花样年美年广场5栋1101
6、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香港迪龙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香港迪龙发生类似业务475万美元,占公司同类业务的100%。
8、履约能力分析:公司最终采购产品为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创光电”)的液晶玻璃面板。香港迪龙是群创光电在国内销售其液晶面板的主要代理商之一,从事液晶面板代理业务超过10年,资质可靠值得信赖。此合同是代理采购合同,公司在支付30%定金的情况下由香港迪龙付全款代理采购,群创光电是最终的供货商。群创光电是全球第三大的液晶面板供应商,在液晶电视行业具有长期良好的声誉,同时其产品生产稳定,具有可靠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总金额:2000万美元
2、结算方式:
(1)销售合同价款及具体货物清单、数量和单价由具体销售采购合同(《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确认。甲方在委托乙方付款采购前,按照销售采购合同金额支付30%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在收取对应的30%保证金后付全款给甲方指定供应商。
(2)从乙方信用证付款给甲方指定供应商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须将采购货款、综合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将代采购货物移交给甲方。
3、合同拟签署时间:2015年2月17日
4、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通过后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合同拟生效时间:2015年2月17日
6、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该等损失,在该等损失难以计算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货物价值2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持续加强模组一体机领域的开拓市场力度。液晶玻璃面板在模组一体机中占有较大比重,公司自主采购液晶玻璃面板,使公司具有液晶面板、背光模组、结构件合为一体化生产的能力,使整机的成本降低,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且提升了公司设计能力的自主性,在与其它品牌的竞争中,可以使公司的模组一体机在更轻薄的结构和更低廉的成本上占据优势,提高品牌竞争力。
3、根据公司财务核算原则,本合同对应所采购的商品预计在2015年度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虽然一体机市场需求处于稳步上升态势,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在决定采购之前,也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比如采购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不利变化、液晶玻璃价格波动等,有可能使本次采购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针对此次液晶玻璃面板的采购及公司新兴生产模式,公司已开发一些目标意向客户,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一体机市场,淘汰利润附加值不高的产品与客户。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予以控制和化解未来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以确保营业利润的实现。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代理采购合同文本
2、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文本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