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万颖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万颖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万颖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该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000 股,通过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428,080 股。辞职生效后,万颖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的相关规定。
万颖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