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RAINBOW DIGITALCOMMERCIALCO., LTD.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 年 10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书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瑶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左幼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046,724,467.05 16,633,434,726.30 -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572,766,166.25 6,949,576,466.45 -5.42%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61,976,304.35 -32.67% 8,851,493,195.46 -3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658,333.37 -38.39% 127,379,886.31 -8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1,935,805.75 -61.78% -21,548,012.43 -103.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60,217,523.86 28.15% 326,899,956.23 -10.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64 -38.34% 0.1061 -8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64 -38.34% 0.1061 -8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 下降 0.84 个百分点 1.88% 下降 7.96 个百分点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在新准则实施日,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为了保证可比性,2019年数据按照新收入准则口径列式,与2020年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 8,851,493,195.46 8,477,042,029.63 4.4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313.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5,273,158.2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91,964,634.57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975,252.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570,567.32
减:所得税影响额 9,340,262.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18,765.46
合计 148,927,898.7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75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3.40% 520,885,500 - - -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3.15% 277,852,709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54% 18,466,350 - - -
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4% 18,444,164 - -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0% 16,861,495 -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一 其他 1.33% 15,999,943 - - -
九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其他 1.22% 14,670,687 -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一一组合 其他 1.17% 14,037,365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其他 1.12% 13,501,10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3% 12,343,371 -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