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4-075
关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补充营运资金、提高运营效率,天虹商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
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出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东路与吉祥路交汇处的
愉园新苑D单元522、523、524号三套自有物业。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拥有的三套自有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账面净值
已计提折
序 资产 建筑面积 账面原值 (元,截止
用途 名称 地址 旧
号 类别 (平方米) (元) 2014年8
(元) 月31日)
固定 愉园新苑D单元 龙岗区中
1 住宅 118.12 294857.01 111213.83 183643.18
资产 522号 心城
固定 愉园新苑D单元 龙岗区中
2 住宅 107.37 268017.75 101090.68 166927.07
资产 523号 心城
固定 愉园新苑D单元 龙岗区中
3 住宅 54.68 136495.24 51483.13 85012.11
资产 524号 心城
本次交易尚无明确受让方,交易的时间、作价尚未确定。上述标的资产不存
在抵押、质押,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二、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用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资产
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盘活存量资产。
公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售上述资产。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对公
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将根据
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