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盛股份”)股票交
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7 月 26 日、7 月 27 日、7 月 2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 20.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拓洋”)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吉利商用车”)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重庆拓洋拟通
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6,8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转
让给吉利商用车。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还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次异常波动发生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披
露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公司业绩实际情况与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