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ST康盛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骏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名,所持股份 359,644,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6477%。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 名,所持股份 45,64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0165%。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所持股份 359,030,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593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 人,所持股份 45,030,4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962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所持股份 613,6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54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所持股份 61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54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孙军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9,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9,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9,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59,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9,634,1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2%;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634,1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9,9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监高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9,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9,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636,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回避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孙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