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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7月16日、8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8年8月13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管理,全额认购鹏华资管设立的康盛成长共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康盛成长共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14,000万份,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康盛成长共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用于二级市场投资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2.截至2016年1月6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的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票3,94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1.04%(四舍五入保留两

位小数),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35.43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39,674,070.40 元。股票锁定期为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 12 个月,即2016年1

月6日至2017年1月6日。

    3.2016年5月19日,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总股本由378,800,000 变更为1,136,400,000,新增股份

于2016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1,828,3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

    4.截止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5.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的意见及届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 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30日起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5年8月14日至 2018年8月13日,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康盛成长共享1号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

金时,即当康盛成长共享1号名下的资产全部变现后,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

止。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康盛成长共享1号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在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变现期内,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在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变现

期内,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已出具承诺,为康盛成长共享1号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次级份额部分提供本金安全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