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7月1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36个月。
公司与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的《康盛成长共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原资产管理合同”),于2015年12月4日成立康盛成长共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15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4日,合同约定到期可申请展期12个月。
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24个月存续期届满,根据现行再融
资政策法规暂行条例,公司与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鹏华资产-康盛成长共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资产管理合同中的清算程序章节部分内容作了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签订的补充协议,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并无影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仍为不超过36个月。
三、备查文件
《鹏华资产-康盛成长共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