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0-086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5 号)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7 日分别
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 股、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 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5.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250,000,000.00 元(大写:贰拾贰亿伍仟万元整),扣除剩余承销费(含保荐费)及上市辅导费人民币 98,750,000.00 元(承销费和保荐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1,750,000.00 元,发行前公司已预付 3,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151,25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20 日 存 入 公 司 指 定 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中 心 区 支 行
44201566400059008888 账户内。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42,167.69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132,707,832.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125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12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要求,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涉及媒体和路演推介等费用 9,319,067.69 元应计入当期损益。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2,250,000,000.00 元,各项发行费用107,973,100.00 元(承销和保荐费用 101,750,000.00 元、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6,223,1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2,026,900.00 元。
2016 年 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16 年 7 月 4 日募集资金已到账,业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审核,并出具中证天通(2016)
证验字第 10005 号和中证天通(2016)证验字第 10006 号验资报告。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41,350,000 新股在深交所发行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1,350,000 股,发行价格为 9.664 元/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99,606,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692,043.91 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资金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期初”),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838,083,563.35 元。
(2)截至期初,公司用超募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共计人民币 1,287,223,984.80元。
(3)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 30,742,830.80 元。
(4)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 47,462,182.65 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1)截至期初,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392,692,043.91 元。
(2)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 128,472.70 元,利息累计投入人民币 128,472.70 元。
(3)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募投项目已结束,并已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0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 年半年度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人民币 622,877.00 元,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838,706,440.35 元。
2、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用超募资金及利息补充营运资金共计人民
币 1,287,223,984.80 元。
3、2020 年半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之净额为人民币 299,315.12 元,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后之净额为人民币 31,042,145.92 元。
4、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已转出募集资金本金 17,415,559.65 元及利息
12,754,618.66 元, 2020 年 7 月转出募集资金本金 10,273,000.00 元及利息
6,695,442.46 元,并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转出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并于2010年8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文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景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华侨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酷动数码有限公司(简称“酷动数码”)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
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 年 7 月,公司和保
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
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
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监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
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开户单位 期末余额 其中:定期存款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本公司 89,278.13 - 活期
兴业银行深圳文锦支行 本公司 0 -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本公司 0 -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本公司 16,801,817.94 11,671,340.28 活期、定期存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本公司 0 活期、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本公司 0 - 活期
深圳市酷动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0 活期、定期存款
码有限公司
合计 16,968,442.46 11,671,340.28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4,202.6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 1,741.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41.5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