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4-104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召开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
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4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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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原激励对象赵德放、吕保平、张林苗因个人原因离职,原激励对象赵红
梅因个人原因而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4
人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132万份。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由51人调整为4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808万份调整为
1,67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192万份不变。
经调整后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的比例 比例
黄文辉 董事长 186 11.10% 0.19%
周友盟 副董事长 112 6.68% 0.11%
乐嘉明 董事、总裁 152 9.07% 0.15%
董事、高级副
夏小华 72 4.30% 0.07%
总裁
吴学军 副总裁 56 3.34% 0.06%
副总裁、董事
罗筱溪 52 3.10% 0.05%
会秘书
李镇 财务负责人 48 2.86% 0.05%
其他核心业务、技术、管理 998 59.55% 1.00%
骨干(40人)
合计 1676 100.00% 1.68%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4年10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2、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2014年6月6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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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14.16元/股-0.15元/股=14.01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因此,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16元/股调整为14.01元/股。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本激励
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核实意见
1、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鉴于原激励对象赵德放、吕保平、张林苗因个人原因离职,原激励对象赵红
梅因个人原因而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应取消4人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132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