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28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全部由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胡扬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傅柏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徐立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徐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王秋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吴晓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胡瑞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吕长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吕长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2.4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谭小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声明: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且分别进行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
三、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秋潮、吴晓波、胡瑞敏回避表决。
同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 30 万元/年(含税)。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津贴比照上述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风险与
合规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设立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
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扬忠先生,1965 年出生,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89 年 6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以下简称“五十二所”)工
程师;2013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康集团”)董事;2001 年 12 月起,任海康威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胡扬忠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截至目前,胡扬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5,636,477 股。胡扬忠先生是公司股东杭州威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威讯”)和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璞康”)的合伙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扬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傅柏军先生,1972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海康威视高级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海康集团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海康集团党委副书记、海康威视党委副书记。
傅柏军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截至目前,傅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傅柏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傅柏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立兴先生,1971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总会计师、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总会计师、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现任海康集团总会计师。
徐立兴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截至目前,徐立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立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立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鹏先生,1976 年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8 年至 2004 年,历任
五十二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4 年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摄像机研发经理、研发总监、产品总监,前端产品业务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徐鹏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截至目前,徐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622 股,其中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目前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徐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秋潮先生,1951 年出生,法律研究生,历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浙
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荣誉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本公司董事。
王秋潮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