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3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3,142,73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5,53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33,142,73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2018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2018年11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考分[2018]738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予以备案。
2018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19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达成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2019年1月17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6,095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为121,195,458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31%。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
2019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6元现金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121,195,458股。
2020年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020年5月29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7元现金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121,195,458股。
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次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年3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次回购
注销2018年限制性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实施了每10股派8元现金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18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121,195,458股。
2021年6月30日,公司完成对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回购注销,其中包括379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尚未解
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锁定期内变为
5,716人。
2022年5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
第二次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即
2018年12月20日起24个月为锁定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
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授予日后的第三个周年日起为第二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
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30%;至2021年12月20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
期已到达。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约定的解锁条件进行
了审查,详见下表:
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一、公司层面解锁条件: 1、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1、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 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38%,高于限制性股票计划
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 设定的20%的净资产收益率,且高于标杆公司前一
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 年度75分位水平(13.53%),满足解锁条件。
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2、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 2、公司2021年度相比2017年度的复合营业收
时点前一年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 入增长率为18.06%,高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水不低于20%,或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平(16.63%),满足解锁条件。
75分位增长率水平。 3 、公司2021年度的经济增加值( EVA )为
3、解锁时点前一年的经济增加 2,159,839.41万元, 较2020年度的经济增加值
值(EVA)需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1,663,086.51万元)有所增长,且高于授予前
且高于授予前一年的EVA。 一年的经济增加值(1,071,763.38万元),满足解
4、本公司未发生按《2018年限 锁条件。
制性股票计划》第十二章第四十五条 4、公司未发生按《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规定应当终止实施本计划的情形。 第十二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终止实施本计划的
5、解锁时股票市场价格(前5个 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应不 5、解锁期到达时点复权后的股票市场价格
低于授予时股票公平市场价格。 (前5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高于授予
时的股票公平市场价格(30.39元)。
二、激励对象层面解锁条件: 1、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5,716名激励对
1、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 象中,有5,465人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或
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激 合格以上,其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
励对象个人绩效应达到公司要求,即 锁,共计32,953,549股;
不能出现年度不合格的情形; 有68人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其
2、激励对象未发生按《2018年 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50%,共计
限制性股票计划》中第三章第七条规 189,181股;剩余50%作废,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定不得参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共计189,181股;
情形。 有183人因个人原因等离职,其获授且尚未解
当解锁期的任一年度有一个或一 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
个以上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该部分标 2,098,914股。
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的股票作废,不得递延至下期;激励 2、激励对象未发生按《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
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 划》中第三章第七条规定不得参与2018年限制性
该等标的股票解锁。 股票计划的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约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共有三个:
一是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二是关于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的要求,三是关于经
济增加值(EVA)的要求。
1)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
a) 《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约定
“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一年
度75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同时,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
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b) 相关指标计算
由下表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28.38%,高于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20%的净资产收益率,且高于标杆公司前一年
度75分位水平。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净资产收益率(%)
002415.SZ 海康威视 28.38
标杆公司75分位 13.53
002236.SZ 大华股份 14.32
000063.SZ 中兴通讯 7.03
000100.SZ TCL科技 24.83
000541.SZ 佛山照明 2.53
000733.SZ 振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