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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海康威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39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胡扬忠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85 名,代表股份
6,566,895,2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2837%。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578 名,代表股份 993,535,2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33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4 名,代表股份 5,606,220,25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01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51 名,代表股份 960,675,04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818%。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562,795,03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376%;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4,099,66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624%。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0 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539,419,18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816%;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27,475,51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4184%。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20 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539,419,18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816%;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27,475,51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4184%。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539,419,18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816%;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27,475,51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4184%。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671,388,440.50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5,196,894,651.27 元,减去 2019 年度现金分红 6,541,507,487.20 元,加回限制性
股票回购部分未支付的分红 1,115,454.2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1,327,891,058.77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
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806,523,826.37 元(合并)。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327,891,058.77 元。

    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343,417,1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474,733,752.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6,543,447,4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6429%;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23,447,24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57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970,087,418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00%;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1%;弃权23,447,249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00%。


    表决结果:同意 6,539,346,78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805%;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27,547,91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419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965,986,756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72%;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1%;弃权27,547,911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7%。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4,063,1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000%;反对 5,356,62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16%;弃权 27,475,51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418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960,703,13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54%;反对 5,356,62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5391%;弃权27,475,511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54%。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龚虹嘉、胡扬忠、邬伟琪,持股共计 5,122,564,854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420,882,59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8.3766%;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23,447,24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623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970,087,418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00%;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1%;弃权23,447,249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43,447,4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6429%;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23,447,24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57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28,829,413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4203%;反对 14,618,33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226%;弃权 23,447,54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57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43,447,14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6429%;反对 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23,447,54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57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五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25,957,03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3766%;反对 14,618,33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226%;弃权 26,319,93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400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952,597,00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795%;反对 14,618,335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4713%;弃权 26,319,93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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