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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日期:2021-03-06

海康威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20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3 月 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3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自 2021 年 3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龚虹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30 名,代表股份
6,541,613,6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013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523 名,代表股份 914,143,6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83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 名,代表股份 5,669,130,8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67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09 名,代表股份 872,482,79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37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陈宗年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87,056,997,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637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59,586,967,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927%;

    1.02 非独立董事屈力扬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83,070,187,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76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55,600,157,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566%;

    1.03 非独立董事王秋潮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83,069,987,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76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55,599,957,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566%;

    1.04 非独立董事胡扬忠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87,950,608,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651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60,480,578,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905%;


    1.05 非独立董事邬伟琪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83,304,487,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580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55,834,457,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822%。

    陈宗年先生、屈力扬先生、王秋潮先生、胡扬忠先生、邬伟琪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91,693,207,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708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64,223,177,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999%;

    2.02 独立董事胡瑞敏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89,706,507,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677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62,236,477,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826%;

    2.03 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85,060,285,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606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57,590,255,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743%;

    2.04 独立董事管清友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89,706,410,占参加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677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62,236,380,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826%。

    吴晓波先生、胡瑞敏先生、李树华先生、管清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股东代表监事洪天峰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400,024,278,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8356%;

    3.02 股东代表监事陆建忠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6,393,687,597,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7387%。

    洪天峰先生、陆建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41,523,73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86%;反对 6,4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1%;弃权 83,5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914,053,707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 6,4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7%;弃权 83,5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7,782,53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414%;反对 6,4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1%;弃权 3,824,7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585%。

    6、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7,788,23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415%;反对 7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3,824,7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58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次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7,784,33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415%;反对 4,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1%;弃权 3,824,7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5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37,784,03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415%;反对 4,9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1%;弃权 3,824,7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585%。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99,740,27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3599%;反对 21,713,04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319%;弃权 20,160,31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0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张帆影、陈舒清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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