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15 深市 海康威视


首页 公告 海康威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康威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海康威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07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程惠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1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洪天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

  1.2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陆建忠先生为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自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之日起,将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含税)。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洪天峰先生,1966 年出生,工学硕士。1990 年 7 月至 1993 年 6 月,任南京
邮电大学工程师;1993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裁、运营交付总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副董事长;现任苏州方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上海方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洪天峰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洪天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洪天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洪天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建忠先生,1954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1986 年 9 月至 1997
年 9 月,历任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讲师、副教授;1997 年 10 月至 2012 年 6 月,
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部合伙人;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历任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7 月,
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注册会计师;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历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 MPAcc/Maud 企业导师。

  陆建忠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陆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陆建忠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建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