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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15 深市 海康威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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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关于向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5

海康威视:关于向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0-043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创新
业务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8.0114 亿元人民币(不含税)的对价将海康威视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转让给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微影”),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订协议及办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海康威视拟将下属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组所对应的人员、业务、合同权益等,以 8.0114 亿元人民币(不含税)的对价转让给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海康微影。

  本次部分资产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7YNED06

  3、注册成立日期:2016年9月26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求是路299号A1号楼

  5、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6、法定代表人:徐礼荣


  7、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权结构:海康威视持股60%,杭州海康威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跟投合伙企业”)持股40%。跟投合伙企业是海康威视实施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的平台,代表公司员工出资跟投创新业务子公司,为海康威视的关联法人。海康微影为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

  9、海康微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海康威视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

  1.基本情况:

  海康威视热成像事业部成立于 2015 年,是海康威视产品研发中心下属产品业务部门,负责热成像全系列产品的研制及优化工作。

  2.资产状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热成像事业部拟转让资产组所涉及的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经收益法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海康威视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
的账面价值为 273.82 万元,评估价值为 80,114.00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海康威视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8.0114 亿元(不含税)。

  2、支付及转让方式

  海康微影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海康威视支付完成全部交易对价。

  3、交割日

  交割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自交割日次日起,海康微影合法拥有热成像事
业部资产组,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4、特别说明

  交易双方共同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从评估基准日至
资产交割日期间(即 2019 年 8 月 31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过渡
期”)的模拟利润表损益进行审计。经审计过渡期产生盈利的,盈利归属海康威视所有;经审计过渡期产生亏损的,亏损额由海康微影承担支付。交割完成后,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产生的损益由海康微影所有。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调整,有利于促进海康威视红外整体业务的规模效应,提升海康威视红外整体业务在行业的竞争力水平。

  本次转让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将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转让给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海康微影的有关事项,有助于提升公司内部协同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向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有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转让的协议》;

  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热成像事业部拟转让资产组所涉及的热成像事业部资产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5、《杭州海康威视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热成像事业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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