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9-06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21,836,266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 0.23 %;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72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 21,836,266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2016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2016年12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6]1230号),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
2016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年12月22日,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限制
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2017年1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2936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
52,326,858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86%。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 月 20 日。
2017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派 6 元现金的 2016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故 2016 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变更为 78,490,287 股。
2018年5月22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5元现金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16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78,490,287股。
2018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
《关于第一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5月1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次回购注销
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派 6 元现金的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 2016 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 78,490,287 股。
2019年9月3日,公司完成对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回购注销,其中包括113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尚未解锁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锁定期内变为2823人。
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
《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二、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即
2016年12月23日起24个月为锁定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
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授予日后的第三个周年日起为第二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
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30%;至2019年12月22日,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
期已到达。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约定的解锁条件进行
了审查,详见下表:
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一、公司层面解锁条件: 1、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1、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 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88%,高于限制性股票计划
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 设定的20%的净资产收益率,且高于标杆公司前一
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 年度75分位水平(13.87%),满足解锁条件。
2、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 2、公司2018年度相比2015年度的复合营业收
时点前一年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 入增长率为25.40%,高于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不低于23%,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23%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且高于标杆公司同期
75分位增长率水平。 75分位水平(19.37%),满足解锁条件。
3、解锁时点前一年的经济增加 3 、公司2018年度的经济增加值( EVA )为
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值(EVA)需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1,350,212.55万元, 较2017年度的经济增加值
且高于授予前一年的EVA。 (1,071,763.38万元)有所增长,且高于授予前
4、本公司未发生按《2016年限 一年的经济增加值(651,395.98万元),满足解锁
制性股票计划》第十二章第四十五条 条件。
规定应当终止实施本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未发生按《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5、解锁时股票市场价格(前5个 第十二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终止实施本计划的
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应不 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低于授予时股票公平市场价格。 5、解锁期到达时点复权后的股票市场价格
(前5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高于授予
时的股票公平市场价格(25.26元)。
二、激励对象层面解锁条件: 1、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2823名激励对象
1、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 中,有 2691 人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或
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激 合格以上,其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
励对象个人绩效应达到公司要求,即 锁,共计 21,697,767 股;
不能出现年度不合格的情形; 有35人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其
2、激励对象未发生按《2016年 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50%,共计
限制性股票计划》中第三章第七条规 138,499股;剩余50%作废,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定不得参与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共计138,476股;有97人因个人原因等离职,其获
情形。 授且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
当解锁期的任一年度有一个或一 销, 共计1,455,030股。
个以上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该部分标 2、激励对象未发生按《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
的股票作废,不得递延至下期;激励 划》中第三章第七条规定不得参与2016年限制性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 股票计划的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该等标的股票解锁。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约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共有三个:
一是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二是关于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的要求,三是关于经济增加值(EVA)的要求。
1)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
a) 《201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约定
“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一年
度75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
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b) 相关指标计算
由下表可以看出,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32.88%,高于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20%的净资产收益率,且高于标杆公司前
一年度75分位水平。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净资产收益率
(%)
002415.SZ 海康威视 32.88
标杆公司75分位 13.87
002236.SZ 大华股份 21.86
000063.SZ 中兴通讯 -12.69
000100.SZ TCL集团 5.48
000418.SZ 小天鹅A 23.90
000541.SZ 佛山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