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7-04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3,803,907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0.37%;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06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33,803,907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2014年4月20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8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845号),公
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
2014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上市部函[2014]1029号),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2014年9月29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10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4 年限制性
股票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4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4年10月24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二届监事会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5年1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128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
量52,910,082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32%。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月8日。
2016年5月18日,公司实施每10股送红股3股、转增2股、派7元现金
的 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 2014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变更为
79,365,123股。
2016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和《关于第一次回购注销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部分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回购注销,其中包括34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2014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锁定期内变为1094人。
2017年5月16日,公司实施每10股送红股5股、派6元现金的2016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故2014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变更为119,047,684股。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即
2014年10月24日起24个月为锁定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
24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授予日后的第三个周年日起为第二个解锁期,可申
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30%;至2017年10月24日,2014年限制性股票的
第二个解锁期已到达。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约定的解锁条件进行
了审查,详见下表:
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一、公司层面解锁条件: 1、公司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
1、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86%,高于限制性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股票计划设定的20%的净资产收益率,且高
2、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 于标杆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15.22%),
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不低 满足解锁条件。
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2、公司2016年度相比2013年度的复合营
3、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 业收入增长率为43.76%,高于限制性股票计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划设定的30%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且高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 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水平(21.40%),满
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 足解锁条件。
得为负。 3、公司2014年度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
4、公司未发生如下情形: 分别为46.65亿、44.75亿,2015年度的分别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为58.69亿、56.05亿,2016年度的分别为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74.22亿、72.71亿,均高于2011年度至2013
计报告; 年度的平均净利润(22.28亿)和平均扣非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净利润(21.75亿),满足解锁条件。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4、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设定的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3)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 5、解锁期到达时点复权后的股票市场价
实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其他情形。 格(前5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5、解锁时股票市场价格(前5个交易日公高于授予时的股票公平市场价格(18.99
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应不低于授予时股票公 元)。
平市场价格。
1、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1094名激励
二、激励对象层面解锁条件:
对象中,有1068人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1、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限制性股票
合格或合格以上,其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
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股票可解锁,共计33,803,907股;
结果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
有4人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其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锁,将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128,250股;有22人
布为不适当人选;
因个人原因离职,其获授且尚未解锁的全部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1,466,391股。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
2、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条件。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约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共有三个:
一是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二是关于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的要求,三是关于净利润的要求。
1) 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
a)《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约定
“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