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4-04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
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134名激励对象授予53,315,082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10月24日。现对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以及2014年10月24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4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海康威视A股普通股。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
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总人数为1134人。
3、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量为53,315,082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目前公
司股本总数4,017,223,222股的1.33%。
4、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25元。
5、本计划在授予日的24个月后分三次解锁,解锁期为36个月。
(1)在授予日后的24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
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在
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
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
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40%;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
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
标的股票)的30%;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
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30%。在解锁期内,
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
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
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1)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
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
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
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
公司前一年度75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同时,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
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2)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
达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3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3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26%,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3)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7、公司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4月20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2014年8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845号),公
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
3、2014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上市部函[2014]1029号),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2014年9月29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
独立意见。
5、2014年10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