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3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84,260,195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2,5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062,004.3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34,896,919.56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 377,062,004.33 元。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000.00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于 2021年
5 月 14 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0 元,2021 年 5月 17日以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 5 月 20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为115,000.00万元,已到期金额100,000.00万元,理财投资收益 6,983,398.56 元。
(3)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合计金额为 50,000.00万元,已收回 10,0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33,088,161.46 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000.00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于 2021年
5 月 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0元,2021 年 5 月 17日以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3月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
2022年4月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归还并
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于 2022 年 4月 14
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万元,2022年 4 月 18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 20,000.00 万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 5 月 20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2年 5月 12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购买单位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元) 期限 收益金额 是否
(元) 赎回
一、 结构性存款:
中国光大银 2021 年挂钩
1 武汉鲲鹏微纳光 行股份有限 汇率对公结构 50,000,000.00 2021.12-2022.1 129,166.67 是
电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东 性存款定制第
湖支行 十二期 334
二、 券商收益凭证:
武汉鲲鹏微纳光 国盛证券有 国盛证券收益
1 电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凭证-国盛收 50,000,000.00 2021.12-2022.6 1,011,932.00 是
益 660 号
武汉鲲鹏微纳光 国盛证券有 国盛证券收益
2 电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凭证-国盛收 50,000,000.00 2021.12-2022.9 否
益 661 号
(3)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 购买单位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存单金额(元) 期限
号
武汉鲲鹏微纳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21 年对公大额
1 光电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武汉东湖 存单第 160 期产品 330,000,000.00 2022.01-2022.04
支行 6
武汉鲲鹏微纳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2022 年对公大额
2 光电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武汉东湖 存单第 117 期产品 50,000,000.00 2022.02-2022.05
支行 9
武汉鲲鹏微纳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3 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分行营业 存单 2020年第 700 10,000,000.00 2022.02-2022.05
部 期
武汉鲲鹏微纳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4 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分行营业 存单 2021年第 630 20,000,000.00 2022.02-2022.05
部 期
武汉鲲鹏微纳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5 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分行营业 存单 2022年第 127 70,000,000.00 2022.02-2022.05
部 期
武汉鲲鹏微纳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6 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分行营业 存单 2021年第 708 100,000,000.00 2022.02-2022.05
部 期
武汉鲲鹏微纳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7 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