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8-01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立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关键控制点、高风险领域达到有效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适应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和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项》的要求,公司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结果是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444,755.2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4,278,873.24
元,减去2017年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170,984.50元,减去2017年分配现
金红利 10,556,169.88 元,截至2017年 12月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5,996,474.08元。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4,256,03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
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核,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燕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侯建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求
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建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侯建军先生,1974年11月出生,本科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经济法学硕士。1992年参军入伍,1997年起在总装备部某局工作,曾任军事代
表、参谋、总军事代表、业务处处长等职,2017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侯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