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提名和培仁先生、冷力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和培仁先生、冷力强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公司董事会对补选董事议案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高立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董事长补选完成之后,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高立宁先生自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高立宁先生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当选董事长之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四、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保
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补选高立宁先生任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由高立宁先生、龚国伟先生(独立董事)、关峻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龚国伟先生为召集人及会计专业人士。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提名委员会由高立宁先生、关峻先生(独立董事)、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关峻先生为召集人。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高立宁先生、龚国伟先生(独立董事)、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刘捷先生为召集人。
补选高立宁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高立宁先生、刘升先生、刘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高立宁先生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和培仁先生简历:
和培仁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和培仁先生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多年从事企业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现任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曾先后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系统工程公司总经理、北京理工大学产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科技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和培仁先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聘为中国创业导师,曾荣获“国家产学研个人促进奖”,并被认定为“中关村高聚工程”高端领军人才。
截至本日,和培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
和培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冷力强先生简历:
冷力强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北京大希智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曾先后就职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科技司,曾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究发展部首任部长,全程参加研发项目管理和产品化管理、技术创新体系与成本工程的建设的实施推行,是院技术创新体系的主要创建者,近年来从事高成长企业创新管理咨询工作,著有《制胜——航天与华为创新管理》,助力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和财务成功。
截至本日,冷力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
冷力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