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13 深市 雷科防务


首页 公告 雷科防务: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雷科防务: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雷科防务: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的辞职情况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雪琴女士于2015年1月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刘雪琴女士任期即将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刘雪琴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刘雪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刘雪琴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刘雪琴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雪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雪琴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雪琴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关峻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补选关峻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峻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关峻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关峻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峻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关峻先生简历:

    关峻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关峻先生曾就职于武汉建工集团、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2007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工业大学,曾在北京工业大学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方向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现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理事、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理事,曾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北京市科学进步三等奖。

    关峻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关峻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关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