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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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77
证券代码:124007 证券简称:雷科定转
证券代码:124012 证券简称:雷科定 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雷科防务 股票代码 00241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立宁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5 号楼
6 层
电话 010-68916700
电子信箱 002413@racodf.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6,629,040.65 468,869,949.26 -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414,948.98 69,035,200.48 -1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7,929,482.47 61,910,829.02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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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8,915,873.24 -204,970,848.62 32.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 1.91% -0.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5,355,735,938.04 4,584,409,023.78 1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82,408,463.00 3,602,697,795.23 7.7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0,80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96% 87,735,453
北京翠微集团 国有法人 4.11% 45,321,396
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4% 31,280,380
刘升 境内自然人 2.38% 26,247,692 19,685,769
刘峰 境内自然人 2.07% 22,788,407 17,091,305 质押 15,950,000
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6% 21,630,69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1% 15,502,764
伍捍东 境内自然人 1.16% 12,740,454 12,740,454
北京弘达伟业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5% 12,641,115
毛二可 境内自然人 1.01% 11,121,59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刘升、刘峰、高立宁、韩周安与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为一致行动人,北京雷科众投科技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为刘峰、刘升、高立宁、韩周安出资设立的公司,与上述一致行
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中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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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经济和全球经济都经历了巨大挑战,
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全国各个行业一起努力将疫情控制,但海外疫情形势依然具有不确定性。
在疫情影响以及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公司充分调动内部的积极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继
续保持军民双线发展的策略,专注于雷达系统、智能弹药、卫星应用、安全存储、智能网联
五大主营业务进行发展。针对每个业务方向的特点,结合国家“新基建”等新经济政策,进行
业务拓展。通过多方面努力,上半年整体签约额保持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62.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实现营业利润8,414.8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41.49万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15.38%。
1、雷达系统业务
报告期内,雷达系统领域在军品、民品双线发展。公司本报告期内在军品市场不断深化,
特种雷达型号投入批量生产,重点型号取得技术突破;民用雷达市场方面,在多个国民经济
的重点行业进行拓展。
某特种高分辨特种毫米波雷达,在客户进行的试验比测中取得成功率百分之百的成绩,连
续获得获得多台套新订单;多款雷达产品进入某兵种专用雷达通用国产计算机标准的名录,
并获得了某项目等多个特种雷达型号改造项目,后续产值可观;
与国内主流CPU芯片公司战略深度合作,完成基于国产CPU的通用雷达信号处理模块,并
向雷达处理领域推广应用;
自主研发反无雷达在客户组织的比试中表现优异,并获得了采购订单,实现面向民品市场
推广的突破;
苏州理工雷科公司完成了新一代MIMO型边坡雷达的研发,产品正式面市并获得商用订单;
同时作为核心雷达传感器的供应商,参与了民航二所在天府机场的FOD(机场跑道外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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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系统的建设工作;
西安恒达公司将军用毫米波雷达天线技术成功运用到5G通讯领域,面向5G基站大批量应
用场景,开发的某款高精度毫米波传输天线,首套性能样机研制取得成功,预计在成功批产
后可实现市场前景广阔。
2、智能弹药业务
公司本报告期内,在智能弹药领域,继续保持业务推进速度,新型产品开始量化生产。
两型弹上计算机已开始批量化生产,预期效益可观;图像导引头产品算法获得重大突破,
基于智能功能的图像技术产品成功完成闭环试验,取得良好的效果;相关产品形成序列化的
标准品,市场推广取得较大突破。
3、卫星应用业务
公司在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卫星应用业务继续保持行业优势,参与多项国家重点项目任
务。
在星上领域,作为核心分系统的研制单位,以保证重点型号研制及交付任务为首要目标,
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其中保障了“某普查卫星”和“高分多模卫星”的发射任务,目前都在
轨正常运行;公司积极开拓天地一体化低轨道卫星通信应用,已经承接多个星载、地面站的
微波产品研制任务,并已经实现部分交付。
地面遥感领域,深入参与中科院十三五空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国内4套大站及海外
站完整信道设备、同时为系列重大专项提供信道分系统设备;遥感卫星地面机动接收领域,
通过内部业务协同,成功签约海、陆、火箭军多兵种客户提供关键配套服务;
卫星导航领域,面向北斗应用市场,促进北斗导航业务快速发展,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
团强强联合,成立北方雷科(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业务保持稳步推进,在军品、民
品双线发展。在军品市场多个型号任务批量生产,北斗三号核心基础元器件取得突破;民品
导航方面,在汽车ADAS、矿山无人驾驶等领域切入市场。
4、安全存储业务
报告期内,安全存储业务领域中,整体业务进展符合预期,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SSD存储盘业务在军用领域取得稳步增长,在航空领域相关产品实现批量生产并交付客户;
后续还有多个项目进入定型阶段;
在数据中心业务领域,针对农业行业对于雷达监测技术的应用,专业性数据中心需求,
开始了前期的产品预研发工作,为后期客户项目做储备。
5、智能网联业务
公司在报告期内,智能网联业务方面,多款具备行业领先水平的产品研发成功,为业务
拓展打下良好基础。
公司旗下子公司理工睿行与河北省交通交通规划设计院就“超视距毫米波交通雷达”的相
关核心技术以及软硬件一体研发达成全面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近期完成了“高速公路超距雷
达高精度探测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成果评价,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参股公司理工雷科智途公司,创新的开展“ADAS产品+保险+服务”的业务模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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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拓展市场,中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DAS+AEBS系统服务项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
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01月01日 调整数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115,234,212.85 -115,234,212.85
合同负债 115,234,212.85 115,23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