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1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2020]110043 )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88,784,963.71 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2,377,707.2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6,946,268.93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9,694,626.89 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 177,251,642.0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38,345,033.88 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15,596,675.9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根据公司 2019 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03,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 37,740,000 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677,856,675.92 元转入下一年度;
(4)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该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提醒所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