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536,835.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8,654,290.23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04,927,274.2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865,429.02元,201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9,716,135.44元。
考虑到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适时地进行一定比例的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及可行性。为此,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持续回报全体股东,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6,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共计转增207,20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03,200,000股。本次转增前,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38,168,115.16元,本次转增完成后,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30,968,115.16
元。
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保持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变的原则调整转增总额,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二、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该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18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2.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2.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均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提醒所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