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11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
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 6 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 39 楼会议室)。本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到会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拟为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河北辛集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为保障公司利益,控制担保风险,润祥医药在向博康医药提供担保的同时,将由博康医药、马丽英提供反担保,以博康医药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及马丽英拥有的博康医药100%股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与博康医药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润祥医药为博康医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 0.27%,总资产的 0.12%;博康医药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31.3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含对控股
子公司)为 583,680.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 68.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