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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5

广联达: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7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并回购注销 260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16,880 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0 年 12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204 人授予股票期权 123.50 万份,行权
价格为 55.39 元/股;实际向 283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414.7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91 元/股。
    5、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1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暂
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77.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91 元
/股。

    7、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披露《关于回购
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9、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5.39 元/股调整为 55.14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
《关于回购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12、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关于回购
注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

    16、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5.14 元/股调整为 54.84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9、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原因

    由于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股票价格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波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价格、授予成本、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260 名激励对象,数量合计为 1,916,880 股。

    2、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34.91 元/
股。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对于限制性股票的现金分红,实际采用了由公司自派并按实际解除限售批次分别发放的方式。即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股票回购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因此,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实际回购价格。除现金分红外,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回购价格需要对应调整为每股 24.935714 元(34.91 元/股÷1.4
≈24.935714 元/股)。因此,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分别如下:

    254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主动终止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97,140 股(1,355,100 股×1.4=1,897,140 股),按照每股 24.935714 元(34.91 元/股÷1.4≈
24.935714 元/股)退还款项 47,306,541.00 元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861,431.81 元。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740 股(14,100
股×1.4=19,740 股),按照每股 24.935714 元(34.91 元/股÷1.4≈24.935714 元/股)退还款项
492,231.00 元。


    综上,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 51,660,203.81 元。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化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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